(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5)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6)考生支付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11月20日前将报考20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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