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2、单独考试考生、“MBA联考”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四)初试时,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考生于2010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pgs.ruc.edu.cn)上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复试一般在4月上旬前结束。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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