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2000年起,国家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则鼓励其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该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法律硕士考试的竞争压力。
命题考试分级管理
据介绍,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国家教育部进行宏观指导,各级高教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分级管理,具体实施。目前硕士研究生招考方式主要包括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部分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单独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MBA等专业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全国统一招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全国统考初试的考试科目设政治理论、外国语和相关专业科目考试。这当中的部分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命题的科目包括政治理论,非外语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理工类和经济类部分专业的数学,西医综合科目和中医综合科目。考试范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理论考试大纲》、《数学考试大纲》、《英语考试大纲》、《医学考试大纲》予以确定。这些大纲每年都在上一年基础之上修订后重新出版。其他考试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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