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09]17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7号)、《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号)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确定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即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09年从全国统考生中招收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这项工作中,我校以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为主。
二、录取规模
在学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确认的我校2009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各院(系)实际情况和2009年生源情况,确定各院(系)、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规模(见附件一,含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该规模进行录取,但可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调节院(系)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三、复试工作
注:箭头代表该校09年分数线与08年对比的变化 ↑代表上升 ↓代表下降
1。复试资格基本线
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 科 |
四科 总分 |
前三科 总分① |
政治 |
外语 |
业务 课一 |
业务 课二 |
哲学[01] |
330 |
210 |
55 |
55 |
85 |
85 |
经济学[02]、外国语言文学[0502]、 管理学[12](不含MBA[120280]) |
350↑ |
220 |
55↓ |
55↓ |
85 |
85 |
法学[03] |
340↑ |
210 |
55 |
55 |
85 |
85 |
艺术学[0504] |
340↓ |
210↓ |
50↓ |
50↓ |
85↓ |
85↓ |
理学[07]、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 |
320↑ |
200 |
50 |
50 |
82 |
82 |
照顾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
305↑ |
190 |
45 |
45 |
75↓ |
75↓ |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 中国近现代史[060107] |
总分:300 |
50 |
50 |
业务课: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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