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去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试点班39名研究生踏入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门,如何结合学校的办学特点,把首批研究生培养得更成功、更适合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需求,便成为校方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过一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在招录体制改革研究生的培养上,已经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子。
“从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专业实习及学位论文等环节,我们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王振峰说,“我们的体会是,对改革试点班研究生的培养,尤其是要注重法律素养和实务技能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不能偏废任何一个方面。”
两个研究方向柔性衔接
通过一个细小的环节记者发现,改革试点班真的与众不同。
在王振峰递给记者的中国政法大学2008改革试点班录取名单的备注一栏里,赫然写着“法院专业方向”或“检察院专业方向”,而不是以往按照法学专业来划分的。
王振峰说,研究方向按学科设置的传统法科研究生培养方式,有一定局限性。无论在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方面,都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所偏差,这样培养出来的研究生适应性弱化,导致法科研究生培养与司法实践无法同步,造成研究生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在招录体制改革研究生的培养中,设置了审判业务方向和检察业务方向,与司法实践相适应,更加突出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强调了司法实践的需求,也使硕士层次研究生培养的适应性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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