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弘扬“勤勉务实、甘于奉献、刚健自强、敢为人先”的南华精神,秉承“明德、博学、求是、致远”的校训,抢抓教育强省和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国家加快发展核电、重点加强环境保护等机遇,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为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具有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分数优先、志愿优先”原则,即按分数从高到低逐个安排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安排考生的专业。学校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录取。生源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且成绩合格(湖南省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省专业统考为准),根据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满足上述条件,专业校考成绩在270分及以上考生,优先录取。
招生计划 2009年,南华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普通本科计划招生5550人,其中国防生45人,体育、艺术特长生本科计划28名。招生类别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各省(市、区)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专辑,分省(市、区)招生计划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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