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诈骗罪与分则第三章第五节中金融诈骗罪的关系,诈骗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假冒商标罪等其他以欺骗的手段或含欺骗的因素的犯罪的区别。
4.侵占犯罪。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行贿罪与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的区别,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以及挪用特定款物罪之间的相互区别。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5.敲诈勒索罪与抢劫及绑架罪的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联系与区别。
6.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区别,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7.重婚罪与破坏军人婚姻罪在客观方面的差异。
8.强奸罪以及奸淫幼女罪的特征及认定。强奸罪的结果加重及其情节加重问题。
9.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的问题(加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及其相关罪数问题。
10.贪污罪、受贿罪的客观表现形态以及罪刑对称(即刑罚设置)问题。
11.侮辱、诽谤、侵占、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几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以及这几种犯罪在什么条件下不受“告诉才处理”的限制。
其他章节中应重点掌握的具体犯罪主要有:
1.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等涉及国家秘密的犯罪之间的联系及区别。
2.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其他责任事故类型的犯罪(如危险物品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工程重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3.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认定、其刑罚设置,以及“逃逸后致人死亡”的处罚问题。
4.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其他涉及枪支、弹药犯罪(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5.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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