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主要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寄发初试成绩单、通知复试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无班级信箱,应写明学校、分院、系、专业及班别等)和联系电话,保证该内容详尽、准确。如所填信息在2012年7月前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3、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4、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二О一二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
六、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8963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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