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初试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初试时间:均按国家教育部《二О一二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时间达两年或两年以上,已通过6门以上本科阶段的课程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著作等);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在办理完报名确认手续后,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将有关证明(如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寄至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报名: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交验有关材料、办理确认手续。未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复试一般在2012年5月中旬前结束。复试要求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二〇一二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6月底前发出。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计划内名额,入学后不收取任何学费。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