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我校将于2012年6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九)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我校从2011年9月起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和奖励,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具体方案见我校东方法学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另外,学校将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免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其复试成绩和综合能力等情况给与新生奖学金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传真:021-62071885
邮箱:y_zsb@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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