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8.考生报名后,须在一个月内向我办提交报名现场确认清单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成绩单(须加盖红章)复印件;应届毕业考生可不提供证书复印件,非应届考生须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
9.统招生在学期间享受规定的工资待遇,培养经费由单位承担,毕业后留中心工作或服从统一分配。
10.根据教育部要求2012年硕士生考试报名于2011年10月1日至31日统一在网上进行,具体网址及要求请关注教育部在媒体上的通知。北京考生可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名确认及考试,外地考生可到当地省市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每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现场报名,春节前10天左右考试。
1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寄至我办,同时附上三个写明考生姓名、地址、邮编并贴足邮资的标准信封。
12.其它招生事宜请与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10)68117398
通信地址:北京市5132信箱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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