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有非应届毕业生需在网报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填写本人学号。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各类证书编号予以网上核查。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
(4)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内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图像采集、交纳报名费等手续。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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