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5)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6)学历须满足(一)中第6项要求。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2、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3、复试报到时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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