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项目管理等四个专业学位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科研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4、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部门的公章)。
四、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10月25日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2、经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我校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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