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的要求,2012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现将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工作
1、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含纪检负责人1人),积极做好选拔推免生工作。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要注重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2、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相关要求,并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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