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9月25日前,各招生院系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2011年9月30日前,各招生院系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初步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通知申请者来校进行复试。经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须公示7天。
3、2011年10月10日前,各招生院系上报拟接收推免生的汇总名单及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4、 接收推免生招生院系通知考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5、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各招生院系要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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