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在职培养、委托培养考生及所在工作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全日制9.8万元,非全日制10.8万,IMBA(国际MBA)11.8万。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商学院签发给考生。
十三、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四、关于毕业生就业
自筹经费(含自筹国际MBA)硕士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我校不负责在职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十五、参考书目
《2010年MBA联考考试大纲》和《2010年MBA联考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十六、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项目中心咨询电话:
(010)82509166 62510212 62511373 82509167(传真)
商学院网址:www.rbs.org.cn
商学院MBA项目中心网址:www.rbs.org.cn/mba
电子邮箱(E-mail):mbarbs@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项目中心(明德商学楼0611室)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咨询电话:
(0755)26548552 26712024 26548581 2654855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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