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10月15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外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发放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者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事项
1、拟被录取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如不能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违反校纪、校规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 编:450011
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5790989
传 真:0371-69127478
电子邮件信箱:zhsb@nc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