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和培养目标
2012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50余名(包含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其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500余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