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8:30-14:30)。
五、考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办法
(一)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
1.初试考试科目请参阅《深圳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除考试大纲中注明考6小时的科目外,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各考试科目均根据考试大纲和对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
(二)复试(推免生复试请查阅于复试前公布的《关于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院(部)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复试时,我校各招生院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6.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7.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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