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务院于1998年7月20日批准成立的国务院事业单位,由财政部代管,教学管理依托清华大学。
学院面向全国的培养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高级管理人才及高级财会人才的会计和审计后续教育培训基地。同时,学院和清华大学联合培养总会计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在职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院与清华大学联合招收研究生692名,其中总会计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147人,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生545名。目前,相当比例的毕业生在大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挥骨干作用。
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成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教育部、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具备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环境,为开展会计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提供了良好办学条件。学院(一期)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200多人同时培训上课,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50亩(正在建设过程中)。学院拥有一流的现代化教学、管理、信息、服务等基础设施,拥有中外文专业图书18,000册、电子图书210,000册、专业期刊报纸200余种、专题数据库11个,建有宽带信息网络系统,提供各种信息环境和多媒体教学环境,提供多种远程教学手段,是一个典型的数字化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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