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长安大学201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还可提交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及复试
1.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2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研招办组织相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15日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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