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学院(所)复试后,将复试合格拟录取的申请人材料和复试材料一同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出接收函。
(五)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取得所在学校省级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规定时间寄送我校。
五、注意事项
(一)推免生均须经所在省(市、区)级招办的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并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网报时间为准)内登陆
http://yz.chsi.com.cn(公网)或
http://yz.chsi.cn(教育网),办理网报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推免生考生所选择的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网报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请留意教育部和各地考点公布的信息,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二)所有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推免生,所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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