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者,①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统考报名时间内(网报为10月10-30日,现场确认为11月10-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②在本科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登记表最迟请于11月20日前寄送北京理工大学录取学院;没有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5.“985工程”高校优势学科的优秀学生可提前向相关学院提出预录取申请,通过学院预录取复试,即获得预录取资格,在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的推免生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推荐免试资格材料,即可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
四、录取
我校将于2012年4月对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且已成功进行报名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须签订相应的协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者,学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1.《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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