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复试一律在我院进行,时间为4月份,以我院复试通知书为准。
四、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报到时间为8月下旬。
五、有关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采取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
2、考生入学后应与我院签订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3、初试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等参考书,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
4、我院不提供历年初试业务课考试试题;
5、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国家教育部批准计划及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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