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省市院校推荐免试到南开大学的学生请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报名点,并缴费照相。
五、外校推免生将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达南开大学各接收院系招生办公室 ,寄达时间将在接收函中写明,未按时寄达者取消推免资格。收信地址如下例:
例如:接收院系为历史学院则收信地址为: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
六、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七、推免生(包含南开本校学生干部保研和西部支教)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的考核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保送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八、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入学后统一参加体检。
十、录取通知书大约于2012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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