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我校在统考硕士生复试期间(一般在入学当年的3月下旬)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体检事宜请于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pgs.ruc.edu.cn)查询体检安排。
4、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5、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上一页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