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资格复审及录取
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所修本科阶段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点击此处进入推免生报名系统 【注:本系统只接收校外推免生报名,本校(含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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