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复试时间拟定于9月底至10月初。
5.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携带所有原始报名材料及录取学院密封好的复试成绩单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换取拟接收函。(校内推免生不需要办理拟接收函,由录取学院统一到研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6.所有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必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在本科所在高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登记表最迟请于11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完成所有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7.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者的免试录取资格。
8.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四、 录取
我校将根据推荐免试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或考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取得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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