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5)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及其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1.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正常录取的,均录取为公费研究生。
2.我校2012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规定分为计划内研究生和计划外研究生。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的全国统考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进校后,可以享受每生200元/月(自筹150元/月)的普通奖学金,此外,还设有优秀奖学金。
3. 涉及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最终以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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