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常见问题及报考程序
一、“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常见问题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教处受理考生资格确认手续,资格确认后考生还必须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2. 受他人委托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者,请务必及时将校验码告知报考人;3. 考生必须将一份经我处资格确认后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寄给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览要选择“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本计划,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本人所工作的单位,非在职考生填写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请选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定向单位名称请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5. 校验码只能用一次,招生单位、报考专业、考试方式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6. 考生务必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具体要求见网上提示)。7. 政府分配给各单位在职考生名额为任务名额,鼓励超额完成任务。8. 民、汉考生皆可报名,录取由各招考院校确定。9. 对于计划内院校的专业目录问题,请联系相关院校的招生部。
二、非教育系统在职人员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名程序
一、各部门根据当年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任务名额,在行业分级确定报考人员;二、考生仔细阅读“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及“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可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三、考生根据个人条件选择面向新疆地区招生的高校和报考专业;四、考生下载“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填写完整,打印一式四份,(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后,送行业组织报名部门审核;五、各部门收齐本行业考生资格确认表和相关材料,经核实无误,编成报考人员汇总名册并加盖公章后,送教育厅办理考生资格确认手续;六、在职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报考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考生资格确认受理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受理时间:2009年10月10日-30日。联系电话/传真:雷有凤 0991-7606227,于佳浩 0991-7606225。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编:830049
三、非在职人员报名须知
一、考生仔细阅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二、考生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里选择面向新疆地区(不含兵团)招生的高校;
三、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三份(贴一寸照片)
②往届毕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报考博士研究生携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资格确认受理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30日
资格确认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新疆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991—8898278 889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