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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设置和重点学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北京市属四所重点大学之一,在国内高校中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和高水平的应用经济学学科。我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迄今已有三十年的历史。目前学校拥有27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和授权点,拥有MBA专业硕士和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博士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专业和授权点,并建有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在全国数百所高校中,是拥有一级应用经济学博士专业和授权点的23所大学之一,也是建有一级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10余所大学之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劳动经济学专业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及其所属的数量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是北京市重点学科;企业管理也是北京市重点学科;政治经济学、经济法学、会计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安全技术工程是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 在全国设有经济学专业的200余所高校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经济学专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国家级特色专业,享有这一荣誉的学校只有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特色专业。 获北京市批准的市级特色专业有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工商管理、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安全工程、会计学。此外,经济学专业还被批准为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 招生与就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北京就业。毕业生每年在京的就业率都高达97%以上。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有在世界各地(包括港澳台地区)自主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权力,并由国家教育部在世界各国统一招收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留学生。多年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每年都有数十名研究生留学生到学校各个专业学习。同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国内外招收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入校学习。 国际化的培养模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已经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大学正式建立了校级交流关系。2008年,在北京的数十所大学中,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内的8所大学被确定为“北京市高等学校中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北京市为此投入巨额资金,资助我校每年选派数十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到欧洲、美国及其他地区的合作院校进修学习,或从事科研活动、参加重要学术会议。 从2009年开始,根据自愿的原则,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以选择部分时间在国内学习、部分时间在国外合作大学学习的方式,攻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部分国外合作院校的双硕士学位。 课题研究: 为了培养和提高在校研究生的科研能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以进行自选课题研究,学校每年都将投入巨额资金,对不少于100~200项研究生自选课题(其中硕士研究生项目不少于100项)进行资助。 助研、助教、助管制度: 为了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教学和管理能力,从2009年开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划拨资金,开始在部分专业中实行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制度。通过“三助”制度,研究生不仅能够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还可以从中获得收入。 实践能力培养: 为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北京市批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建立产、学、研基地,并划拨巨额资金资助学生到社会实践基地学习、从事生产和科研活动,或到相关单位挂职锻炼。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部分专业中,将实行双导师制。部分研究生在校期间将配备一名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校外导师,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共同培养。 奖学金制度: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设立学业奖学金制度,学业优异的研究生每年都可以从学校获得专业奖学金。 此外,为了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还设立了科研奖、创新奖等专项奖学金,对在校期间科研突出、获得创新成果的研究生实行专项奖励制度。 助学金制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证每一个研究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荒废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经研究生所在地方政府证明,每年可以从学校获得 3000元的生活补贴。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要培养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经济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德才兼备的人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大学本科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 三、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到各报名点现场摄像及资格审查。摄像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摄像。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1月(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政治、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前4门考试在初试中进行,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政治、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基础课(我校大部分专业为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我校大部分专业为校内统考经济学)满分为150分。 五、复试 报考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复试。复试内容包括: (1)资审、笔试专业综合; (2)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及听力能力; (3)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 (4)体格检查。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初试中不包括与专业相关度高且体现招生专业特色的专业课考试,复试成为招生录取至关重要的环节,在招生录取中占有较大的权重。复试时间、地点及参加复试人员由我校研招办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七、招生录取全过程受我校纪检委的监督检查,监察电话:65976213。 八、学习期限: 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二至三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九、学习期间待遇: 学习期间待遇,现按国家教财学(94)50号文件及补充规定办理。 十、就业: 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生,除委托生和定向生外,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经过双向选择由北京市统一派遣。 注: 1.我校今年规模计划暂定为710名,其中国家计划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 2.全国招生,自主择业。 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83951759 校内地址:新行政楼340室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2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65976356 校内地址:1号楼2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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