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7号)、《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号)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确定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 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即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09年从全国统考生中招收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这项工作中,我校以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为主。
二、 录取规模
在学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确认的我校2009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各院(系)实际情况和2009年生源情况,确定各院(系)、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规模(见附件一,含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该规模进行录取,但可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调节院(系)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三、 复试工作
新浪编辑注:箭头代表该校09年分数线与08年对比的变化 ↑代表上升 ↓代表下降
1。复试资格基本线
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 科 |
四科 总分 |
前三科 总分① |
政治 |
外语 |
业务 课一 |
业务 课二 |
哲学[01] |
330 |
210 |
55 |
55 |
85 |
85 |
经济学[02]、外国语言文学[0502]、 管理学[12](不含MBA[120280]) |
350↑ |
220 |
55↓ |
55↓ |
85 |
85 |
法学[03] |
340↑ |
210 |
55 |
55 |
85 |
85 |
艺术学[0504] |
340↓ |
210↓ |
50↓ |
50↓ |
85↓ |
85↓ |
理学[07]、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 |
320↑ |
200 |
50 |
50 |
82 |
82 |
照顾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
305↑ |
190 |
45 |
45 |
75↓ |
75↓ |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 中国近现代史[060107] |
总分:300 |
50 |
50 |
业务课:160 |
注:(1)前三科指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
(2)属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工商管理硕士生(MBA)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 科 |
总分 |
外语 |
综合能力 |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
145↓ |
48↑ |
80↓ |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类别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单独考试 |
350 |
65↑ |
65↑ |
95 |
95 |
强军计划 |
310↑ |
50 |
50 |
80↑ |
80↑ |
2。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基本要求均与相应学科工学硕士研究生相同,复试内容各有侧重。
3。复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及督察
复试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由研究生院负责,督察由校纪委负责。
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应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办法要求,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校区复试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并组织、指导及协调本院(系)、校区内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各院(系)、校区还须设立复试工作督察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校区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4。复试准备
(1)各院(系)复试线的确定
各院(系)可在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的统考生复试线。对于满足复试线的考生,在同类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按初试四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进行排队,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含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下同)的120% - 150%。合格生源不足本学科招生规模120%的学科,所有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都应参加复试。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一般学科的考生,其复试资格基本线也可以同照顾学科,具体由各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注:如已丢失,可在我校研招办网站下载后打印)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复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须由审查人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
5。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对工学及工程硕士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工程硕士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及范围见各院(系)的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3月28日上午8:30~11:30,时间为3个小时,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3)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