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推荐免试生的入学质量,完善和规范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
2、身体健康;
3、获得当年所在学校免试生资格;
4、成绩优良,基础扎实,综合能力强,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0%;
5、获省级以上各类奖励者或在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如发表论文、获奖、获发明专利等)可优先考虑。
二、申请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CET-6级合格证书复印件、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等;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
三、申请专业
植物学。
四、申请办法
1、拟推荐者请在确定具备推荐免试资格后即可将申请材料寄送我所,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面试时提交。
2、审核通过者,由我所通知申请人来我所进行面试。
3、面试结束后,将由我所组织人事处通知申请人是否同意接受及录取研究方向等意见。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正式报名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时间执行(一般在10月31日前办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
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来我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或受各类处分;
3、毕业成绩达不到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