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请勿随意提前,应届生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事先向我校辅导员请假(辅导员名单网上查询),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2008年9月6日,9月6日我校在火车站南广场和上海南站设有接待站,有车子接送,若其它时间,请自行来我校。新生报到途中,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各种证件、财物。
三、开学后对录取的新生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前应办理:
1、 转好党组织关系(网上查阅:关于新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说明。)
2、 户口迁移:①外省市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果要办理迁移手续,申报必须在报到的当个月之内交到校保卫处,逾期作为自动放弃。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均应二级代码,如:XX省XX市(县),迁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50号。申报户口时交纳户口迁移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若是“二代证”,正面与反面均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所涉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一致。未办身份证或者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出具当地公安机关证明。②上海市户籍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③本校应届考生请于9月8日至12日到校派出所办理过户手续。 ④户口在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单位(学校)集体户口的新生,请于9月8日至9日到学校派出所交《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携带3张一寸报名照(近期、脱帽、正面)(备用)。
五、新生入学须自带铺盖、蚊帐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
六、行李票随通知书一起发放,新生可以按样自制,须标明“研究生”。
七、新生入学时请按协议书上规定的培养费缴纳学费,并准备住宿费800-1500/年,保险费220/两年(自愿),就餐卡100元(自愿)。新生若经济上有困难可以先交款,入学二个月后申请贷款,新生助学贷款所需材料请上网查询。
八、学费交付方式:9月14日前将应交学费打入银行卡(储蓄卡),此卡报到时发放。
九、报到地点:上海海事大学 地址:上海浦东大道1550号 邮政编码:200135
十、网址:http://gs.shmtu.edu.cn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