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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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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华南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7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7个,200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000人。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无奖学金类别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别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无奖学金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无奖学金类别硕士生);

  (4)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所报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不低于2年(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2)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4.软件学院和艺术学院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无奖学金类别考生。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1.推免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除非接收学院特别说明,均可申请到一等或二等奖学金,覆盖面达100%。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8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相关说明。

  (三)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上工作经验(200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无奖学金类别考生。

  (四)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无奖学金类别考生;

  3.下列13个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五)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09年8月31日),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考生所在单位委托培养者。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4.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5.非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特别同意,只接受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相应合作专业的集体推荐报名。

  (六)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周末学习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类别考生。

  3.采取周末授课形式,并结合所从事工作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培养环节,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这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按委托培养协议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学金。

  4.开设学院及专业: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理学院数学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学专业。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公网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以及本校推免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公网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推免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三、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

  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英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政治、英语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

  其余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数学(一、二、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以及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试题由我校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具体以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为准):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包含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2.单独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考试科目名称与相应统考专业的科目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数学科目统一按数学(三)的范围要求。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初试科目共二门(英语和综合能力),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

  4.法律硕士联考:初试科目共四门,其中英语、政治采用全国统考试题,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生及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四、复试和体检

  我校为自主划线高校之一,将于2009年3月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本校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届时自行在该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非经本人要求,不另寄成绩通知),并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公布的《2009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免试推荐生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2009年拟接收900名推荐免试生(含本校和外校),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一般在30%左右,个别专业最多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0%。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学费及奖学金

  我校自2007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普通全日制奖学金设置及比例见下表。另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录取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金额

资助比例

普通全日制

一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800元奖学金(分12个月发放)

50

二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15

三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半额学费

15

无奖学金

无奖学金

20

总学费标准

理工类:24000元;文科类:21000元;艺术类:36000元。各类别均按学年缴纳学费

  定向培养硕士生(强军计划考生)无奖学金资助,无需缴纳学费;委托培养硕士生无奖学金资助,需缴纳12000元/年学费;MBA、软件工程、法律硕士无奖学金资助,学费按入学签订的协议书执行。

  七、学制

  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除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4个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在职委培学习为三年),其它硕士生的学制为三年。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将不负责任。

  2.我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科目的考试时间为六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参加以上科目考试的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

  3.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提供代购教材服务。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我校在招生办主页提供2006、2007、2008年硕士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的下载。

  4.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www.scut.edu.cn/admission)亦为办公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主页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等信息,亦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一号楼1210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www.scut.edu.cn/ad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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