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9年,广西工学院共有机械设计及理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结构工程、生物化工、企业管理等 5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划招生180名(具体招生指标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计划和考试情况在计划总数内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并在复试中被录取的考生,优先安排公费攻读;自筹经费生,如果经济困难,入学时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009年国家如果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院将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期限止于 2009年 9 月 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④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查阅参考书目。
⑤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
① 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公网>或yz.chsi.cn<教育网>公告)。
②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上、中旬),到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四、初试
1.初试日期:初试在2009年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请于报名时查看教育部网上公布的通知。
2. 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统考数学),我院自主命题业务课二,各专业详情见招生目录及我院研究生处网站。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考生报名填写考试科目时,考试科目代号必须填写清楚。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必须写清楚所选考的科目代码和名称,否则,由我院研究生处指定。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和调剂要求:
①考生初试成绩需要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C类)。
②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要相同,专业课相近)。
③接收到我院“调剂函”的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2.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3.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以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院根据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以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主页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咨询电话见招生目录。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广西工学院!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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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程老师 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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