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研究生院。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每年有计划地招收工程硕士生,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以及科研院所和国防单位培养和输送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8年计划在软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集成电路、材料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等8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
各工程领域招生的祥细信息见附件1。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掌握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宽广的专门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第二阶段为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① “GCT”考试(全国联考):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外语运用能力四部分,每部分100分,满分400分,考试时间3小时,每部分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按国家规定,“GCT”成绩二年内有效。
② 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由专业基础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等情况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各工程领域专业基础笔试科目及参考书见附件1。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的考生,须按相关学院或培养点要求,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交相关学院或培养点备案。
2、考试时间
全国“GCT”联考时间:2008年10月26日8:30—11:30。
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面试时间见附件1。
四、报名事宜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到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上下载《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2008年9月29日—10月20日。
所有考生在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北京地区考生的报名费交纳全部采用网上在线支付的方式,具体办法祥见报名网站说明,网上收费咨询电话:82652828转6612、6613。
1、北京地区考生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8:00—7月15日20:00
网上报名指定网站 :zyxw.ruc.edu.cn 或 pgs.ruc.edu.cn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7月18日—7月21日(8:00—16:30)
现场确认地点:中国地质大学
2、其他地区考生
按照所在省学位管理部门公布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与网址进行报名、交费并下载准考证。
五、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的考生,其报考资格由各工程领域培养点负责审查。
报考者须将现场打印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我校相关学院或培养点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前辅导
我校各工程领域培养点对国家组织的GCT考试和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的考前辅导事宜可直接咨询相关学院或培养点,或通过学院或培养点网站查询。
七、录取工作
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结合社会需求和我校培养力量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统一确定,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八﹑培养和学位授予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可脱产、半脱产、不脱产。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课程学习和论文时间)。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学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各工程领域收费标准见附件:《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信息一览表》。
十、联系方式
总联系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 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 刘玲
联系电话:010-88256187 E-mail:liuling@gucas.ac.cn
各工程领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信息一览表》
2.《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
3.《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 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
2008年7月10日
附件1(招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2(资格审查表)
附件3(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