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硕士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下达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07〕23号)、《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1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大[2006]1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08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符合2008年推免生条件,且经学院、教务处和学校推荐审批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复试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性考核结果和定量考核成绩作为确定考生是否录取的依据。
二、 复试的程序及办法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从9月26日开始,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在10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及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2008接受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办法》(附件2)。
2、申请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湖南农业大学2008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附件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第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证书和成绩单、以及其它科研成果和奖励的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3、研究生处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附件4)。
4、研究生处组织学院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5)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5、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在将拟接收名单公示一周后,向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附件6),办理接收手续。
6、已接收的推免生根椐全国硕士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
7、推免生申请的学科一般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
三、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为100分,面试总分为2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小组由3-5名推免生申请的学科导师组成。
1、笔试主要是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内容参照申请专业2008年第三门与第四门招生考试科目执行,由各学院负责组考、命题、评卷。
2、面试的主要方式及内容:
①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对考生口语的测试主要是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听力测试主要是考察考生根据所听材料对具体信息的获取及有关事实的判断、推理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③考核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是否具有培养前途。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业务知识、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口试、实践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要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的考察。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当场考核、当场评分。如实记录考核情况,填写《湖南农业大学 2008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
3、以上笔试和面试试题、答卷和现场记录都必须交研究生处。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与录取
1、复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定性考核主要是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定量考核主要对复试成绩进行测评,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由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100分)、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三个部分组成,18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推免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工作。
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接收推免生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办法
一、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第二章十四条的规定,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70分(100分制)或≥480分(710分制)、六级成绩≥60分(100分制)或≥420分(710分制)以上。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2份;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过级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省级招办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4.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5.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人到湖南农业大学研招页面(http://61.187.55.45/yjsc/yjszs)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材料。并于2008年10月8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到湖南农业大学研招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10128;电话:0731-4618111。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08年10月12日前发出复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26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者;
②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后续必修课程(含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性环节)成绩有一门低于75分或中等(含)以下级别的;
③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处分的;
④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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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日程表
湖南农业大学2008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
复试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2008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生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