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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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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欢迎选择在河北省参加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请你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认真阅读拟选择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并按照要求确定报考点。

  一、河北省2008年有关初试工作要求:

  为给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和谐的考试环境,河北省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期间,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在每场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不得离开考场。特此告知。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点。

  二、河北省各设报考点对不同考试方式以及对考生的选择要求:

  1、对于报考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请注意:

  ⑴河北省原则上不接收在河北省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做法按照各市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办理。

  ⑵河北省各市均设有报考点,所有报考点(不含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都接收参加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的报考工作。

  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点代码1313)只接收驻冀部分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农村教育硕士考生的报名工作,不接收外省高校推免生和其他考试方式的报考工作。

  ⑷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2、对于报考河北省部分高校MBA联考的考生请注意:

  报考燕山大学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和河北大学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3、对于报考河北省部分高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请注意:

  报考燕山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4、对于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请注意:

  河北省所有报考点均不接收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报考,详情请咨询相关招收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高校。

  5、对于选择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请注意:

  考生应按要求到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办理相关资格审查手续,领取报名校验码并选择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公室作为报考点。

  三、对有关学历的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且2008年9月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8年9月1日前取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其本人在2007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相应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能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对于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8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如符合所报招生单位对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的,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截止到2008年9月1日前,专科学历不足两年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5、凡是大学在学期间非现役军人的考生,其学历证书须得到教育部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否则按国家不承认的学历对待。

  四、报名程序:

  1、考生进行完网上报名后,最好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如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报名信息有误的,可凭报名号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不必重复报名再次生成报名号。

  2、考生本人必须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到报考点在网报公告信息中发布的报名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缴费和照相。河北省报考费为100元/人。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五、考生考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初试前获取本人具体的考试地点:

  1、由报考点负责通知考生或由考生按照报考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及有关具体考试要求。

  2、考生还可在初试前三天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辅助查询本人具体的初试地点、考场和座位号。

  六、纪律要求:

  考生应认真填写有关网上报名信息,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到考试和录取的,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七、其它:

  考生还可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详细阅读本公告及其他内容并进行打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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