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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余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1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3个,博士生导师90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0余人。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80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2008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0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入学形式有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二、学习年限: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3)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报考法律硕士专业考生除外)。 4.“MBA联考”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时间(10月份)、地点请上网查询。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08年1月,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外考点准考证12月初发放,本考点准考证12月下旬发放)。 (2)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及MBA以外,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二级学科、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我校自行命题的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三种: ①口腔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口腔生物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②卫生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③生物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④医学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 ⑤药学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 2.复试 (1)复试时间:2008年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研究生奖助体系及培养类别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我校正在积极探索和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研究生资助制度、实行以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等各方面改革,激发院系、导师和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造更多的创新成果。 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及申请办法,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及政策解答》。 录取类别为“普通”、“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八、就业 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或回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九、其他 1.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详情请于9月中旬上网查询。 2.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专业中实行硕、博连读,学制5年。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网址:http://www.whu.edu.cn;或http://www.gs.whu.edu.cn)。 4.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0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不办理邮购业务,招生简章上列出的参考书目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少量往年试题9月10日后可以到研究生院办公室购买。 5.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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