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500余名,在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2300余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2000余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08年黑龙江大学共有十个学科门类30个一级学科的97个学科专业和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2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000名左右。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日),毕业后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硕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于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11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可到本省招生办指定报考点就近报考。具体事宜届时见详细通知。未获网报编号者不可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四、考试与录取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二门业务课。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教育学(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均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科目为两门,即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三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它学科专业(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单考)的两门业务课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综合能力科目满分为2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内容。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报),地点为本人报名点。
初试成绩于3月初在网上公布,我校网址:
www.hlju.edu.cn。4月中旬,我校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书。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专业课。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关于复试的详情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网站查阅《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则》)。复试时间为2007年4月底。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
五、培养环节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成绩优秀,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在本专业有突出成果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规定见《黑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计划内录取不交学费,计划外录取须交学费7000元/年(法律硕士专业8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28000元),计划内和计划外录取者均为国家统招研究生,非定向生和非委培生可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包括课程和修读和学位论文二个环节,时间比为1:1(法律硕士为2:1)。在学期间,计划内录取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待遇,所有研究生均享有参评奖学金的权利。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科研奖励两种,具体内容可到我校网站查阅。研究生就读期间,我校可提供助教、助工等岗位,每年约有40%的研究生从中受益。
本简章介绍了我校2008年招收硕士生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等内容,供考生参考。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另外,我处不办理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