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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18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发布了《武汉大学关于2007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告》。为了贯彻上述文件精神,规范我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各系所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复试笔试的命题组织、考务工作安排和复试资格审查等工作。
二、复试
分数线
按照学校制定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基本分数线为:
外语 |
政治 |
数学 |
专业综合 |
总分 |
55 |
55 |
95 |
100 |
350 |
总分390分以上的考生,允许一门单科分数线下调5分。
三、复试的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20%。考试时间为2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的笔试,加试科目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2.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综合面试应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综合面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10%;外语面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
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面试成绩。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工作流程
1、3月17-19日,制定和上网公布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3月20-22日,系所组织笔试、复试命题工作,系所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各系所根据上述考察内容要求和本专业的特点,组织复试的命题工作,包括笔试、面试试题,并将笔试试题、面试地点于3月23日前报送江钟信老师处。
3、3月26日全天,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
(1)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资格审查——缴费——开具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和专业笔试考场座位图。
(2)考生须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及财务七科。
(4)复试费用:100元/人。
4、3月27日,考生凭复试单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地点见考务须知。
(2)面试时间:27日下午午2:00开始
面试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各系、所办公室,具体见考务须知。
五、复试结果及上报
1、3月28-29日,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各系所进行笔试阅卷工作。
2、3月31日上午11点前,各系所将填好后的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登记表、入学考试总评成绩登记表由系所负责人签字后交江钟信老师处。
3、4月3日前,学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依据上述结果确定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六、其他事项
1、关于体检: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2、关于学费:今年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第一年,因此被录取的所有考生都须缴纳学费,两年学费为22000元/人,但其中将有80%的同学获得一定额度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3、咨询电话:027—68753847/68752937,江老师、周老师、张老师
附:经济与管理学院2007年研究生入学复试名单.xls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