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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名单(4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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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是两类不同的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科目为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程。政治、外语的复习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综合课的复习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考试大纲。

  报考法律硕士必须为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以下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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