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全国83所院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联合发布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国际通行的专业学位,英文全称为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领域急需的专门人才。
2、.学制与学位授予:基本学制为学分制,修业年限2—4年。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内容强调学以致用。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撰写学位论文。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政策评估等为主要形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3、课程设置:由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构成。核心课程9门: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外语、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政治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信息技术及应用。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方向和自身特色、优势,自行安排;各培养单位还开设具有现实性、前沿性和启发性的专题讲座课。总学分总共不少于42学分。
MPA新形势下新发展
1.2006年,MPA招生院校由47所扩大到83所,所在省、市、自治区由24个扩大到28个,并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除81所部属和地方院校,还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组织部将继续推荐政府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全国MPA联考,由北京大学和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培养。
2.国家人事部【2004】60号文件指出,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意义,认真做好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努力为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提供支持。文件要求:“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3.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全国总体录取人数为:2001级3506人,2002级4225人,2003级3828人,2004级5733人,2005级9183人。2006级录取人数将会有历史性突破。
4、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我国MPA教育自2001年以来试办成功,自2006年结束试办。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这意味着我国MPA教育更加健康持续发展。
MPA报名方式与方法
1.报名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 31日。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同时欢迎企业及各界符合条件者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名。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任选一门)、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结构比例4:3:3)。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4门全国联考。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全国联考时间为2006年10月22日、23日。联考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等相关辅导资料。定购图书请直接与所报考院校联系。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3.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7月10日前在其网址(www.cdgdc.edu.cn/zz06.html)向社会公布。现场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至31日。
83所院校0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政策汇总 北京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政治发展与公共政策、公共经济管理、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审计学与审计管理、公益事业。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
培养费用:除审计学与审计管理为4.6万元、公益事业为10万元外,均为4.1万元。上课地点分别为北京、南京和深圳。
计划招生人数为600人。
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grs.pku.edu.cn/
2)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务办公室
电话:010-62759631
地址:北京大学法学楼5324室
邮编:100871
网址:www.sg.pku.edu.cn/index.asp
中国人民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政策;公安管理;财政与税收管理; 城市建设与管理;公共卫生与医疗政策;社会保障; 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城市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教育及文化、科技管理;国民经济管理; 金融管理;外交政策与外事管理; 电子政务;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 非营利组织;管理科学与决策分析。培养费用: 3.5万元人民币。计划招生人数:面向全国范围招生,名额自定,择优录取。自2001年以来,先后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共青团中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建设部、卫生部、劳动部、中央办公厅人事局等部委,河南、山西、内蒙古、河北、山东等省(自治区),青岛市、广州市、贵港市、珠海市、无锡市、东莞市、威海市等城市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为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培养公务员。
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www.mparuc.edu.cn/公共管理学院电子邮箱(E-mail):zhaosheng@mpa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3886(可留言)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清华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公共政策、政府组织与管理、非营利与公共事业管理、国际事务和战略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区域经济、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城市规划与管理、发展规划。
培养费用:3.5万元人民币(不含教材、食宿费用)
联系方式:010-62794348;62794349
传 真:010-62782605
电子邮件:mpa@tsinghua.edu.cn
网 址:www.sppm.tsinghua.edu.cn
地 址:北京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 编:100084
北京师范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教育经济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公共经济、公共政策与发展战略、医疗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国民经济管理等。
培养费用:总计3万元(包含课程阶段学费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万元)。
计划招生人数:130人,面向全国招生。
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张老师
电话:010—58808176 E-mail:yushubj@163.com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 焦老师 电话:010—58806414
招生网址: manage.bnu.edu.cn (管理学院)
graduate.bnu.edu.cn(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邮编:10087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行政管理、非政府公共部门管理、国防政策与国家安全事务、高科技与国防科研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共财政、企业管理、项目管理、区域经济管理、电子政务、民航事业管理
我校的MPA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学制为2-4年,培养费为3万元(含论文答辩费)。
2006年我校为自定名额招生
北航MPA教育中心电话:010-82316130
网址:www.chinampa.org
E —mail:mpa@buaa.edu.cn
北京科技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公共政策分析、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社区建设与管理、科技政策与管理、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等。
招生人数:今年计划招收75人,
培养费用:学费每位学生3万元人民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邮编:100083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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