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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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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报考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各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1篇以上文章,且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联合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提前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考生须携带真实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联合大学属于一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就业),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简章另发。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考试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月(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三天进行,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第一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一天下午 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 业务课一

  第三天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三月中下旬课在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上可进行查询,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部网站”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部门的规定,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

  (二)奖学金

  我校自2014级全日制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和其他单项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其中,新生入学奖学金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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