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不再设置留校限额。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推免新政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而扩大学生的选择权是我国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但能否变为现实,还需要高校在招生录取中消除对推免生的身份歧视,秉持公平、公正的录取理念。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能再限定推免生必须报考本校,或者以报考本校作为前提给学生推免资格,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因此可自由选择接收推免生的学校。另外,根据新的推免政策,获得推免的学生可自由选择学术硕士、专业硕士,不再限定必须是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国家也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给学硕、专硕平等的竞争空间。
而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取消了留校名额限制,但招生自主权掌握在招生学校,如果招生学校把更多机会给本校推免生—对应取消留校限制,学校也没有了招生本校学生名额的限制,以前的留校名额限制,还有防止近亲繁殖的考虑—那么,教育部门想给学生更多选择机会的初衷会落空,一校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之后,可以自由报考其他高校,可如果其他高校青睐本校学生,这些学生也难获得录取机会,对于名校来说,更是如此。
在研究生推免中,各校的情况各不相同,一些非名校往往想以名额限制留住本校优秀学生(学生不愿意留在本校则不给资格),名校则认为名额限制防止他们招到更多本校学生(学生都愿意继续在本校读研); 往往非名校学生抱怨本校设置留校障碍限制申请其他高校,而名校则抱怨留校限制使老师要招更多本校学生的想法无法实现。
所以,取消留校名校限制,是扩大学生选择权还是助长大学近亲繁殖,就取决于大学招生是否能消除学校歧视,给每所学校的推免生平等的机会,如果研招单位更倾向于录取来自本校的学生,那么外校学生的机会就会受影响,结果还是本校招收本校的推免生多。简单地说,按照推免新政,名校有可能招更多的本校推免生,留给其他学校的机会减少。这是不得不考虑的负面影响。
而取消学硕和专硕限制,在目前的办学情况下,可能会是学硕一枝独秀,更多学生会倾向选择学术硕士,不能被学硕录取,才会转到专硕,因此推免中学硕的竞争会比以前更激烈。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学硕、专硕,还需要大学提高专硕的办学质量和地位,不能让专硕成为低于学硕一等的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