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国计量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休闲胜地——杭州,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是一所具有鲜明的计量标准质量检验检疫特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教授任名誉校长,浙江省特级专家林建忠教授任校长。
学校占地面积1580亩,综合办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设施和完善的自动化办公网络,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学科门类齐全,以工为主,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医(药)学、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现设有19个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48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4000余人,另有独立学院学生7000余人、各类在册成教学生4000余人。有1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基地、6个浙江省重点学科,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550余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0%。有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4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及浙江省特级专家、特聘教授、教学名师、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等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百余人。另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客座和名誉教授180余人。
学校坚持“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依托行业,服务地方”,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深入推进与地方政府、质检行业和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建有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质检中心、4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和2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参与共建3个浙江省、杭州市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近五年,学校主持和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部国际合作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500余项;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40余项。
学校秉承“精思国计、细量民生”的校训,坚持“计量立校、标准立人、质量立业”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适应国家质量振兴事业需要的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举办试点班,实行学分绩点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和双专业、双学位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获得全球首届唯一的“ISO标准化高等教育奖”,近两届有12项成果获得国家、省政府教学成果奖;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等11个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以及5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23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重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大力推进“实践育人”,学生在科技创新活动和学科竞赛中获得“挑战杯”全国科技竞赛一等奖、“挑战杯”全国创业计划竞赛一等奖、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一等奖等国家奖50余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数排名全国高校百强。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招生,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高校十佳社团”、“浙江省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单位”、“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在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学生联合培养、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承办或举办了标准化国际研讨会、标准化教育国际合作组织研讨会,国际计量测试联合会光子计量国际会议,计量、标准、质量国际高峰论坛等高水平国际会议。
当前,全校师生正同心同德,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为创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以上数据截至:2012年3月)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报名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满足如下条件:①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提供证明材料;②入学前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③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考试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④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有效期5年)。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我校所有硕士点均接收具有推免资格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九月开始,十月上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按照规定的程序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8.除委托培养考生外,其余考生应确保能够全日制在校完成学业。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如不能保证全日制在校完成学业,只能报考我校委托培养类型研究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本单位委托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