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学院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紧邻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她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一所办在内地的高等学校,是西藏创办最早的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建校的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
西藏民族学院是一所集文、理、经、法、工、管、医、教育相结合的多学科的现代化高等学校。现设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和中国史四个硕士一级学科,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哲学、中国古代文学、专门史、病理生理学等16个硕士二级学科,有50余个研究方向(有些方向是我校独有的,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硕士研究生导师90余名,目前在校研究生440余名。从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截至2012年学校已招收9届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累计招生810余名。截止2012年6月已毕业6届共计335人,其中有33人考取博士研究生,占毕业研究生总数近10%,研究生就业率达90%。学校有10个自治区重点学科,汉语言文学、民族学、历史学、新闻、广告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法学等39个本科专业和一批高职专业,在校生1000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100多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90余名,其中教授43人、副教授16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位;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7个,自治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3个,自治区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基地1个。有国家级和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各一个。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丰硕,有数十项成果获得了国家、省部级奖励。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在西藏学、民族学、中国哲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共党史、中国少数民族新闻史、少数民族群体基因和高原地产藏药、西藏地方志书编撰、西藏登山体育研究等具有较为突出的研究成就。许多研究领域在区内甚至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藏学研究在国内外学术界获得了良好的声誉。现有《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和《西藏高等教育研究》两种学术期刊。
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拥有藏书100余万册的图书馆,特别是学校的网络图书资料在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支持下,处于全国高校的前列,还拥有现代化的标准运动场、功能齐全的实验室、设施完善的教学医院、10类32个专业实验室等。学院占地630余亩,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景色怡人,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自2003年以来,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9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先后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学院;2009年3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北京签订协议,共建西藏民族学院,为西藏民族学院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搭建了新平台。
50多年来,西藏民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秉承“爱国、兴藏、笃学、敬业”的校训,以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了4万余名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其中藏族和其它少数民族学生占50%以上。培养出了3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其中现在任的省部级领导就有22人。一大批艺术家、作家、教授、医学家、农学家、工程师等杰出人才,学院因此被誉为“西藏干部的摇篮”。
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民族学院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各项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实现了由干部培训到专业教育和综合院校的转型;办学规模实现了由千人到万人的跨越发展;师资队伍力量不断增强,结构趋于合理;2003年,教育部批准我院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开启了学院办学历史的又一个新纪元,使我院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文理并重,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办学格局。
当前,西藏民族学院正在沿着“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的内涵发展之路,坚持立足西藏,面向全国,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办人民满意的民族高等学校,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高水平现代化综合性的民族大学。
2013年西藏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2013年我院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人,因教育部将于2013年3月左右下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因此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导师及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作适当调整。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13年9月,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招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5、除在校研究生外,其他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保证在2013年9月前真实有效,若有变化请及时和我处联系。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http://yz.chsi.com.cn(公网)。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以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上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考信息经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注意事项
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我校信息公告栏查询初试成绩及复试资格。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另外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2、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来校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身份证、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等。
3、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因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3年硕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及招生目录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五、学院相关信息:
招生单位代码:10695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2082
联系电话:029—33755124 联系人: 张老师 闫老师
电子信箱:xzmyyjsc@163.com 网 址:www.xzm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