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3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工作即将开始,凡我台于《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列出的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疆天文台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概况和具体要求请参阅《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报名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申请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 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 申请人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 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 申请人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联系接收单位
预计自己能在所读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网页(http://www.xao.ac.cn/)/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的途径查看我台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确定自己感兴趣的招生专业、方向及指导教师,并主动同我台研招办或导师联系推免接收事宜。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index.asp)“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选择培养单位,提出网上申请。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于2012年10月15日前直接向我台研招办提交如下材料:
1. 需通过申请系统提交材料:
提交《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报表途径打印,也可自行下载填写。
2. 需于本科毕业院校取得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若在收取材料截至时间结束前不能提供正式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请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申请人所在年级专业排名等相关证明);
(5)本科在学期间成绩单(需由申请人所在院系教务员打印并签名,并由教务处审核并签盖有效章)
3. 需于我台取得材料:
(1)《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健康检查表
4. 需自备并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需申请人签字);
(2)外国语、计算机水平考试等成绩证明;
(3)本科期间所获各种奖状;
(4)身份证复印件;
(5)旅行/生活照(电子版);
(6)1寸证件照9张、2寸证件照4张;
(7)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程序
1. 考核、体检:
台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相关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在台网站中公布获得考核资格者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考核的具体时间。
考核以面试形式为主,由台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素质、体检、思想政治品德,其中主要从业务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请参照本年度《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中相关内容。
体检由我台研究生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将以通知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各位申请人。
2. 拟录取
(1)台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体检等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台网页予以公示;
(2)向拟录取者发予拟接收函,拟录取者凭该函在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领取校验码或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学生录取无效;
(3)拟录取者现场确认后,向推荐学校领取加盖院校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邮寄至我台研招办;
3.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被确定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全国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中进行网报,按照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日09:00-22:00时,并应于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申请人需在10月25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2.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3.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4.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第七、八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四、注意事项:
请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复试期间的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理。请各位申请人随时关注我台网页 “研究生教育”栏目中有关推免生的通知及相关信息,由于未及时查看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
邮 箱:yjszsb@xao.ac.cn
网 址:http://www.xao.ac.cn/ 邮 编:830011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新疆天文台研招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